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下列关于重整计划效力的相关说法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无约束力
B、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根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所有的不甘,都是因为还心存梦想,在你放弃之前,好好拼一把,只怕心老,不怕路长。如果你还有在行业里绽放光彩的梦想,那么选择注册会计师吧,等你拿下注会证书,你会发现你的天地变得更广阔!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注会《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大家好好练习!
相关链接: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