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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四十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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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四十一)

【多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过渡性办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权利人在到期前1个月提出续期申请

B、办理续期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C、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D、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涉及“土地使用期限”应填写自登记之日起计算的新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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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C
【解析】

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2)不收取相关费用;(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因此选项A与选项D的说法错误。

【点评】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以及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在民事法律行为类型上应当定性为效力待定行为,其行为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对意思表示的追认与否。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考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权到期,无需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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