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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04

经济法这个科目在注册会计师六科考试中的难度是较低的,但是这不代表它就简单了,不用学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六科的难易是相对的,千万不要轻视经济法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题多多练习哦~

注会经济法

单选题

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但该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D、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现已刑满释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选项A、C均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不得担任管理人,选项D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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