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这个科目在注册会计师六科考试中的难度是较低的,但是这不代表它就简单了,不用学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六科的难易是相对的,千万不要轻视经济法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题多多练习哦~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的是( )。
A、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D、合伙人被法院受理破产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即选项B是除名。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即选项A不一定会导致退伙。选项D说的是被法院受理破产,所以并不是企业真正的破产,只有被宣告破产才是当然退伙。综上,选项C正确。
怎么样?你做对了吗?错在了哪里?是哪些知识点没有掌握好?题海战术虽然有用,但我们最好就要做到高质量的题海战术!总结错题,找到自己的不熟悉的知识点!记住它解决它,拿下注册会计师考试就不在话下!2019让我们一起拿下注会,成功上岸!
2019年注会考试正式开始!还没开始备考的小伙伴真的要抓紧了哦!网校为大家准备了超值精品班 ▎高效取证班 ▎精英孵化班 ▎VIP签约特训计划 ▎注会面授班 ▎等班型满足不同的学习需求,考试通过更有保障。马上报课学习>>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