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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国有资产转让(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12-08

    中国有“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谚,西方有“Practice makes perfect”的箴言,两者都是在强调重复练习的重要性。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日益临近,多看书,勤做题是大有裨益的。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根据学员答题情况,精选筛选的《经济法》科目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快来做题吧!

    2018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破产程序终结

      单选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资产转让中,转让方应当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和转让信息公告期,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B.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C.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30个工作日

    D.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40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转让方应当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和转让信息公告期:(1)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2)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点评:本题是考查纯记忆性内容,题目是针对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是2017年教材的新增内容。本题难度其实不大,正确率之所以很低,是因为考生学习过程中对教材内容掌握不牢固。这种记忆性的内容,尤其涉及时间、比例等规定,应当准确掌握。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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