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2018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国有资产转让(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12-08

中国有“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谚,西方有“Practice makes perfect”的箴言,两者都是在强调重复练习的重要性。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日益临近,多看书,勤做题是大有裨益的。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根据学员答题情况,精选筛选的《经济法》科目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快来做题吧!

2018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破产程序终结

  单选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资产转让中,转让方应当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和转让信息公告期,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B.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C.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30个工作日

D.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40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转让方应当根据转让标的情况合理确定转让底价和转让信息公告期:(1)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2)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点评:本题是考查纯记忆性内容,题目是针对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是2017年教材的新增内容。本题难度其实不大,正确率之所以很低,是因为考生学习过程中对教材内容掌握不牢固。这种记忆性的内容,尤其涉及时间、比例等规定,应当准确掌握。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