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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债权人会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9

成功的花儿是由汗水浇灌的,你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日子逼得这么紧,别再磨蹭了,快点来学习吧!以下是经济法易错题,快来做题吧!

  多选题:

下列有关债权人委员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表述有( )。

A.由6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组成

B.由8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工会代表组成

C.由7名债权人代表和2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组成

D.由7名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以及1名债务人的工会代表组成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选项C的说法应该是1名职工代表,选项D的说法是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债务人的工会代表只能选择1名。

【正确率】15.46%

点评:本题考查债权人会议,考察考生对教材内容的掌控能力。

   相关链接: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宝典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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