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财政部办公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研提意见,并于2022年4月18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监管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初昊
联系电话:88221121
邮箱:
附件:关于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关于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