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领取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英语测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英语测试合格证书,已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现将天津市有关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须知
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及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部领取。
如需代领合格证书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考生委托授权书)领取。
二、领证时间:
2017年2月3日至3月3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三、领取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09室考试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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