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生无法接收报名收费电子票据推送信息处理方案的通知
各考生:
此前我办发文《关于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报名收费电子票据的通知》(川财注考办〔2019〕15号),从2019年起在我省推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电子票据,并同时废止纸质票据。
截止7月底,出现部分考生无法接收报名收费电子票据推送信息的故障。经处理,需要考生先行在微信中关注公众号“电子票服务”,并在公众号中绑定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将会收到“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的信息,信息包括考生姓名、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及校验码。
考生登录“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后,正确填入推送的信息,即可进入平台打印报名收费电子票据。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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