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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普通 来源: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04-15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根据财政部和中注协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部署安排,广东省2023年检查由省财政厅、省注协联合组织开展,共组织170名检查人员对161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抽查业务报告6671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告4701份,验资报告285份,专项审计报告1685份。具体内容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已全部完成(按照中注协有关规定,深圳地区检查由深圳市注协组织实施,此次通报内容不含深圳地区检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和中注协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部署安排,广东省2023年检查由省财政厅、省注协联合组织开展,共组织170名检查人员对161家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抽查业务报告6671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告4701份,验资报告285份,专项审计报告1685份。

2023年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坚持帮扶并重,以查促改,着力提升检查实效。一是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监管。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将涉及超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低价竞争、受投诉举报、大量执行高企认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等情形的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提高检查针对性。二是坚持“惩教并重”。现场检查中宣讲政策、法规、准则,加强专业业务交流,帮助事务所找准质量管理薄弱环节、执业能力短板弱项,充分发挥检查帮助、教育、提高的作用。三是开展检查“回头看”。对上一年度整改不到位的5家事务所“回头看”,督促事务所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检查成果。

二、检查结果

(一)事务所执业质量持续提升

检查情况显示,广东行业执业质量水平持续提高。广东绝大部分事务所按照执业准则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完善了业务承接执行和风险评估程序,建立健全了业务质量复核制度并对业务质量实施了有效复核。大部分事务所按照执业准则要求执行了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了适当的审计证据。行业总体呈现出审计鉴证项目业务质量持续提高,新业务不断拓展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检查发现少数事务所未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或已制定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主要包括:一是人员管理方面,未制定以质量为导向的合伙人晋升、考评、利润分配和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制度。二是业务管理方面,未制定客户与业务风险评估分类标准;未制定业务报告签发和印章使用管理等制度。三是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方面,业务质量复核工作不到位,未形成具体的复核意见和轨迹,未对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业务项目质量执行监控。

业务项目审计质量方面,检查发现少数事务所业务项目存在审计质量问题。一是个别事务所未编制底稿,不实施审计程序出具报告。二是个别事务所存在对相同事项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三是个别事务所执行高新专审项目存在未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导致未识别被审单位高企申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问题。四是少数事务所存在重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充分,难以支撑审计结论等问题。

三、检查结果处理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实施细则》(粤注协〔2023〕165号)的规定,省注协对检查发现存在明显执业质量问题的6家事务所、18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惩戒,具体如下:

(一)给予广州天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悦所)及林月英、赵志明2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给予谢俊源、周灿鸿2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检查发现,天悦所在政府采购平台承接某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为10年1个月,编制的审计底稿仅包含3个月的财务数据,未对剩余期间的财务数据实施审计程序出具报告;执行2项某集团企业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未编制合并工作底稿,未实施合并报表审计程序。此外,天悦所还存在不按时提供抽查的审计底稿等问题。

(二)给予广东诚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丰信所)及李文忠、倪述明2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给予注册会计师樊仲春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检查发现,诚丰信所执行某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审计项目,对相同事项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执行某自动化设备公司高新审计项目,未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导致未识别被审单位高企申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

(三)给予佛山市恒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恒达信所)及胡经齐、曾良平、艾智茂3名注册会计师公

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检查发现,恒达信所执行某司法会计鉴定项目,未编制实质性审计底稿,未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缺乏依据;执行某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仅获取相关财务资料及其他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未与任何科目的审计程序或审计内容进行勾稽复核,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报告。

(四)给予广州融成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融成所)及朱云生、范善堂2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检查发现,融成所执行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三项高新审计项目未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导致未识别被审单位高企申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

(五)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另外2家事务所、6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训诫的行业惩戒。

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财政部门另行实施处理处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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