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闽注会协〔2024〕1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参与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设在福建省内的分所(以下通称“事务所”),均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和中注协的有关要求,编制和报送2023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备内容
根据上年度财务报表,事务所应填报内容包括:报表封面、事务所基础信息表(电话号码填写实际制表人手机号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业务收入表附表、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专项支出统计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事务所公章)。其中,“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专项支出统计表”和“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为新增统计表。各事务所(含分所)均需填报“专项支出统计表”。除此之外,事务所总所还需要填写“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和“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
事务所还需上传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三)具体要求
1.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分别向省注协报备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同时,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消。
2.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财务报告须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封面加盖本所公章),不得交叉互审。
3.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如再次忘记密码,可通过绑定手机找回密码或联系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协助重置密码。
4.事务所用户登录后,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5.一般情况下,报表期初数根据上年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
6.事务所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相关项目自动提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数据。
7.本年度新增报表或变动指标,请严格按照新的细化分类和填报口径如实填写,特别是“人才培养支出”和“信息化支出”指标。
8.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9.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10.2023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网络报备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至3月22日。
11.撤销所应在申请撤销的同时,及时在系统中上报当年年度财务信息,并及时告知省注协,以便其对报表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省注协在审核报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将通过事务所基础信息表的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实际制表人手机号码)与事务所联系修改,请各事务所务必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有效。
二、系统登录
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和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 https://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2. 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单击“公众服务”中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即可访问。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靠右位置选择用户类型、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原财务报表系统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三、其他事项
1.2023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另行通知。
2.如有财务报告报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综合部,联系人:陈丹莉、邱泓、孙以全,联系电话:0591-87097732、87097008、87097012。
3.如有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史航、刘浩然,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2月22日
抄送: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泉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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