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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协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05-17

近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粤注协〔2023〕91 号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所按以下要求做好本所会费的缴纳工作。

一、代收代缴中注协、省注协的会费标准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 省内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继续按照《中国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19 年会计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 〔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合并计算的 2023 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 2022 年应缴纳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缴纳。

二、应交深注协本级会费标准如下:

深注协理字﹝2023﹞3号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3年减按本级会费标准的60%缴纳本级会费。本级会费的标准如下:

1.在本会登记的团体会员按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业务收入0.5%的标准交纳团体会费。

2.在本会登记的执业会员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的标准交纳个人会费。

上年度6月30日前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缴纳全年会费,上年度7月1日以后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缴纳半年会费。

6月30日前申请转出本会的注册会计师缴纳半年会费,7月1日以后申请转出本会的缴纳全年会费。

三、应交会费总金额查阅方式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交中注协、省注协会费由深注协代收代缴,各所具体应缴纳会费总金额请通过事务所账号登录会员服务中心首页查看。

四、会费缴纳方式及时间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将应交中注协、省注协及深圳注协本级会费按会员服务中心核算好的金额于2023年5月25日前转帐至以下帐户:

户名: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帐号:4000027709200032177

开户行:工行深圳湾支行

五、其他事项

    请各所扫描二维码填写一名财务人员的手机号码,以便接收会费电子票据。会费收缴结束后,省注协财务人员以及深注协财务人员将开好电子票据发送至填写的手机号码。

开具中注协、省注协会费电子票据联系人:陈欢

联系电话:020-83063562

开具深注协本级会费电子票据联系人:赵渲

联系电话:83515435

深圳注协联系人:邱丽芳、赵渲

联系电话:83515426、83515435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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