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如何确定的?
在注会经济法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确定的。根据该法律,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通常如下:
1. 破产财产的清偿费用:包括破产管理费用、清偿债务的费用等。
2. 破产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按照法定顺序分配,通常包括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税款等。
3. 破产债权人的一般受偿权:按照法定顺序分配,通常包括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4. 破产债务人的股东、投资人的权益:在破产清偿后,剩余财产才能用于清偿股东、投资人的权益。
总体来说,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的,确保破产程序的公平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