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对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有何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注会经济法对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有以下限制:
1. 禁止协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行业协会不得制定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如价格垄断、限制生产、销售、技术进步等。
2. 禁止协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业协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垄断协议限制其他企业的生产、销售、技术进步等竞争活动。
3. 禁止协会限制会员自由竞争:行业协会不得限制会员企业的自由竞争权利,不得干涉会员企业的市场行为,不得限制会员企业的生产、销售、价格等自主决策权。
总的来说,注会经济法对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实施了严格的限制,保护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