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在同一产业内竞争对手之间达成的协议,目的是限制竞争、分割市场或者操纵价格,从而对市场造成不正当的影响。横向垄断协议通常会受到反垄断法律的规制。
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价格协议:包括价格联合行动、价格歧视、价格维持以及价格垄断等形式的价格协议。
2. 市场分割协议:协议双方在市场上划分区域、客户或销售对象,以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
3. 产量限制协议:协议双方限制生产或销售的数量,以维持市场价格或者分割市场。
4. 技术合作协议:协议双方在技术开发、生产或销售等方面进行合作,但协议内容限制了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或发展。
5. 其他横向垄断协议: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横向垄断协议,只要其目的是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或者扭曲市场秩序。
总的来说,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适用于任何形式的横向垄断协议,只要其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并且违反了反垄断法律的规定。在实践中,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横向垄断协议进行规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