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租赁的初始计量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的?
承租人对租赁的初始计量是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
1. 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获取的租赁资产的价格。
2. 如果可确定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支付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将被视为租赁资产或租赁负债的初始直接成本。
3. 如果无法确定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承租人可以获得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可靠估计,那么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支付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将被视为租赁资产或租赁负债的初始直接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原则适用于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IFRS 16)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对于不符合该准则的租赁合同,可能需要根据其他会计准则或规定进行初始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