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有哪些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有以下特别规定:
1. 组成: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由三名以上七名以下的监事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监事。
2. 职责:上市公司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监督职能: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决策职能: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力,例如选举、罢免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重组等事项。
(3) 评价职能: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4) 法律责任:监事会有义务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报告职能: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和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监事会的具体职责和权限还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规定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