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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审计》预习:与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3

荀子说过:“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这句话对于广大的注会考生来说再合适不过。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审计》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四章 审计沟通

知识点: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

决定与治理层下设组织或个人沟通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通常,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实际上也不可能)就全部沟通事项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适当的沟通对象往往是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和人员。

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①治理层的下设组织与治理层各自的责任;

②拟沟通事项的性质;

③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下设组织是否有权就沟通的信息采取行动,以及是否能够提供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信息和解释。

2.被审计单位设有审计委员会的情形

尽管审计委员会的具体权力和职责可能不同,但与其沟通已成为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一个关键因素。

3.需要与治理层整体沟通的特殊情形(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

如果就审计准则要求沟通的事项已与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沟通,且这些人员同时负有治理责任,注册会计师无需就这些事项再次与负有治理责任的相同人员沟通。然而,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与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沟通能够向所有负有治理责任的人员充分传递应予沟通的内容。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审计》第十四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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