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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诉讼时效中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25

一份固执的坚持,也许会帮你找到不一样的自己。准备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同样需要大家每一天的坚持。以下是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通过每天不间断的练习,让自己成为初级备考小飞人,快快来练习吧!

多选题

下列事项中可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 )。

A、自然灾害

B、军事行动

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D、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且都是考试几率比较大的,并且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幸运只会眷顾那些努力奋斗的人,经历过的都是人生的一种阅历,一种宝贵财富。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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