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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课后题: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8-20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立即体验>>。另外,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依法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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