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易混题:合伙企业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17
普通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约定,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需要经过乙和丙的一致同意
推荐阅读: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