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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预习计划】中级经济法打卡第3天:公司登记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24

不管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挫折,都要永远保持一颗向上的心。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30天预习计划已开启!正保会计网校教务团队整理!快来练习吧!

【30天预习计划】中级经济法打卡第3天:公司登记管理

知识点:公司登记管理

1.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为( )。

A.公司登记机关受理设立申请之日

B.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之日

D.公司股东缴足出资之日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均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2.(判断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

【答案】√

【解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3.(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财产出资的有( )。

A.劳务

B.知识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特许经营权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登记事项。选项BC: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AD: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30天预习打卡计划”,网校专业团队整理、出题,旨在为考生打好基础,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快来小程序参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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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预习计划】中级会计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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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内容详情:【30天预习计划】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3:公司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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