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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预习计划】中级经济法打卡第2天:诉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1-24

不管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挫折,都要永远保持一颗向上的心。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30天预习计划已开启!正保会计网校教务团队整理!快来练习吧!

【30天预习计划】中级经济法打卡第2天:诉讼

知识点:诉讼

1.(判断题)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答案】√

2.(判断题)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公开审判制度。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以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C.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使其不能行使请求权,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D.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于或存续至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答案】CD

【解析】选项A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选项B,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30天预习打卡计划”,网校专业团队整理、出题,旨在为考生打好基础,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快来小程序参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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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预习计划】中级会计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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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内容详情:【30天预习计划】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2: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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