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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练习:连带清偿责任(06.12)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6-12

《经济法》练习题·判断题

李某于2013年加入某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其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2014年,合伙企业外的赵某向该合伙企业追讨2012年的一笔货款,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偿债责任。李某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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