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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权利出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10

只有当你足够努力,你才会足够幸运。时光不会怠慢执着而勇敢的每一个人!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单选题

根据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仓单 

B、基金份额 

C、应收账款 

D、股票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点评】本题考核以不同种类权利出质的规定。(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经济法主要章节: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主要章节分值占比:

重要章节分值占比在80%左右,其他章节占20%左右。

整体来看,中级经济法的重点章节是比较突出的,集中在公司法、金融法、合同法以及税法等内容,都是历年来考试的重点章节,学员对这些章节应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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