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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代位权(08.1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18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能够系统地掌握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特为考生开设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系统,该系统以知识点出题,针对知识点做深入解析,旨在提高大家的应试能力。

  单选题

  A与B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A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B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A了解到,B借给C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B一直不向C催讨欠款,于是,A向人民法院请求以A的名义向C催讨欠款。A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C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代位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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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财务管理》(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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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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