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务日程安排公布!
丽水市财政局公布了浙江丽水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务日程安排,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6日举行,共3个批次,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10:00—3月22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0:00—3月31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通知详情如下: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精神,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
(四)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6日举行,共3个批次,全国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我省考试时间在此范围内,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二)2021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日期
浙江省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10:00—3月22日16:00。
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0:00—3月31日16:00。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3月30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
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渠道
浙江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需通过“浙江会计之家”(网址:)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非宁波地区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电脑端(网址:)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报名。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中级会计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都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清晰。考生可在电脑端报名系统或手机端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照片,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的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考务费用
浙江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标准为每科60元。
六、其他事项
(一)中级会计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地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浙江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客观题部分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生成成绩;主观题部分通过计算机网络评卷辅助系统对每道试题的答题信息进行随机分配、采用“三评一仲裁”的机制实行集中封闭式的评分。
(五)各市、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七)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落实好考点、考场及机位。
(八)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考试报名期间请及时关注“浙江会计之家”电脑端官方网站或“浙里办”手机APP或“浙江财政”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公告。
(九)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十)具体考试联系电话详见“浙江会计之家”(网址:)首页“联系电话”一栏。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附件:考试咨询及联系方式表
管理部门 | 指定受理场所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杭州市光复路113号二楼 | 0571-87044124 |
12366 | |||
宁波市财政局 | 宁波市财政局会计处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宁波市财政局1903室 | 0574-89388235 |
温州市财政局 | 温州市财政局 | 温州市绣山路299号1201室 | 0577-88523681 |
0577-88610375 | |||
嘉兴市财政局 | 嘉兴市财政局会计处 | 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425、426办公室 | 0573-82031504 0573-82031667 |
湖州市财政局 | 湖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中兴大桥北堍) | 0572-2150070 0572-2150069 |
绍兴市财政局 | 绍兴市财政局会计处 | 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财税大楼会计处1809室、1810室 | 0575-88126805 |
0575-88126802 | |||
金华市财政局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D10窗口)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 0579-82313771 |
0579-82468733 | |||
衢州市财政局 | 衢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527室 | 0570-3055217 |
舟山市财政局 | 舟山市财政局会计处 |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5号楼 | 0580-2282598 |
0580-2282721 | |||
台州市财政局 | 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台州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 0576-88209961 |
丽水市财政局 | 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1313办公室 | 0578-2669553 |
浙江省会计考办 |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 0571-87058442 |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 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 0571-87829191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会计中级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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