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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成绩复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2-19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

客观题科目考试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客观题科目的查分申请。

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是20-30天),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需包括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需查分的科目、准考证号、查分理由、联系电话,并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查分结果待成绩主管部门回复后,由人事考试中心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希望这些提示对大家的办证有所帮助,当然,各省的流程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希望同学们继续关注网校及本省市考试部门的通知要求,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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