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各考生:
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13年7月25起发放,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务必于2013年7月19日前,将本人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背面写清楚姓名),交到宜宾市财政局会计科203办公室,逾期未交后果自负。
二、领取地点:宜宾市财政局会计科203办公室。
三、领取时间:2013年7月25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双休日不办理)。
四、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电话:宜宾市财政局会计科:0831-8221473
特此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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