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海宁市财政局公布的《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对于报名参加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信息,在外网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对自动审核未通过人员需变更相关信息的(除变更工作年限外),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于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前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地税窗口变更其人员管理系统内网的相关信息, 才能在外网报名系统成功报名;需变更工作年限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等)到海宁市财政局办理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属本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驻浙各部队会计人员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等)到海宁市财政局办理报名手续。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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