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171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办理证书材料提交时间:2014年5月28日-6月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地点:胶州市人社局职称考试管理科(胶州市北京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大楼裙楼5楼大厅)。
主管单位或个人办理证书或复核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
3、准考证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均为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主管单位填写)。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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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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