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其证书已经省人事厅,财政厅批准颁发,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15年5月5日到6月5日(工休假除外)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海安县财政局会计科(长江中路106号行政中心1555室)领取。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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