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陇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开始后,进入甘肃报名系统可见陇南考区考试公告,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2023年11月17日前持相关证件到考试主管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陇南考区)考试公告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甘肃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陇南考区)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在陇南市会计考试中心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二、报名办法及条件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二)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三)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
(四)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3年8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前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居民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非甘肃籍考生应提供在甘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近两年在我省社保缴纳证明等),到陇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或“陇南财政”微信公众号领证通知,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中级资格证书,报名条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
三、报名时间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四、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批次请按本人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三)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四)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五)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六)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七)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八)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九)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十)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咨询电话:0939—8210848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