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知
江苏宿迁公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实行网上填报,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请相关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以免影响后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事宜。
全市会计人员注意啦!信息采集开始啦!!
为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要求,宿迁市财政局开展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一、 采集对象
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 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性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省直进行采集,其他单位(包括部、省属企业)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三、 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国家(地区)、民族、政治面貌(其中部分信息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
2.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人员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信息,含:最高学历、最高学历证书号、最高学位、最高学位证书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3.会计从业信息包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珠算等级、是否注册会计师、是否税务师、是否资产评估师;在校生填写学校所在地;会计在岗人员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电话、工作单位地址。
4.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填写多条信息)。
5.材料上传,根据填写的信息系统自动判断需上传的附件。
6.申报办理,填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四、 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1.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2.所属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3.后续变更,首次采集审核通过后,如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由本人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后,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生效。
五、 友情提醒
请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以免影响后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事宜。同时,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方可参加市、县(区)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业务培训、会计工作交流等活动哦!
宿迁会计之家
宿迁市、县(区)财政局会计部门联系方式
宿城区财政局会计科 0527-80903013
宿豫区财政局会计科 0527-84465510
沭阳县财政局会计科 0527-83551380
泗阳县财政局会计科 0527-85214494
泗洪县财政局会计科 0527-80791055
宿迁市财政局会计处 0527-843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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