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在从化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未带齐证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
领取证书。其中,在从化地区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四所高校考生(报考时填报“工作单位”为以上四所高校)请到所就读院校领取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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