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商誉如何计量?
商誉是指企业因为收购其他企业而产生的超过净资产的金额,它是一种无形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的计量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
1. 成本法:商誉的计量基础是其获取成本,包括购买商誉所支付的对价以及与购买相关的直接支出,如律师费、评估费等。商誉按照购买时的金额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固定资产。
2. 公允价值法:商誉的计量基础是其公允价值,即在市场上能够交易的价格。公允价值法要求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重新评估商誉的公允价值,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表。这种方法适用于商誉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地确定的情况。
无论采用哪种计量方法,企业都需要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如果商誉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减值损失计提后,商誉的账面价值不能超过其可回收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商誉的计量方法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选择,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同时,商誉的计量方法一旦确定,应当在一致性原则下进行持续应用,除非有充分的变更原因和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