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如何处理已经存在的长期应付款?
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已经存在的长期应付款应当被视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负债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 首先,确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2. 然后,将已经存在的长期应付款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计入。这是因为长期应付款是为了购买或建造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应当被视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
3. 最后,将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总成本,包括已经存在的长期应付款,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应付款的计入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合理证明文件,以便审计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