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依据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成本法和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原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股权时支付的现金、发行股权时支付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其他直接与获取股权有关的支出。在后续的会计处理中,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计量,不进行重新评估。每期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盈余或亏损,确认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2. 权益法核算: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原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同样包括购买股权时支付的现金、发行股权时支付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其他直接与获取股权有关的支出。但与成本法不同的是,在后续的会计处理中,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计量。根据权益法,投资者应根据其在被投资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确认其在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在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则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则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同时,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于持有20%以上但不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