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2-28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单选题

  法定情形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股东可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B、股东可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D、经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注销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讨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