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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11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1.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

(1)财政存款专营原则

(2)强制存入原则: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限制支出原则

①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②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4)禁止公款私存、私款公存原则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2.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其余基本同储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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