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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31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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