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数字类考考点不好记?10%、20%傻傻分不清楚?
正保会计网校教务团队特为大家准备了2021中级经济法16种数字类易考点汇总!带大家五日速记~
中级《经济法》16种数字类易考点汇总(4 - 5) | |
四、10% | |
【收购本公司股份】 |
因下列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 | 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
【股票的科创板上市条件之一】 |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重大事件】 | (1)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2)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
【抵免应纳税额】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单一来源采购】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
五、20% | |
【定金数额】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 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重大事件】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
未完待续…(五个工作日左右更新完毕) |
想要快速拿下经济法就要了解经济法!《经济法》教材可分三大部分,各部分学习要点如下 ↓
1、第一部分:公司法属于重点内容,合伙企业也是考试中的常客,注意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分。
2、第二部分:税法要注意题目的练习,提高计算的准确性;第四章的票据以及第六、七章的税法属于主观题的常客,其余以客观题考察形式为主。
3、第三部分:第五章的合同法和部分担保法的知识是主观题常客,学习中应予以重视,本章难度不大,贴近生活,便于理解。
同时各位考生也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①经济法要求精确记忆,模模糊糊、一知半解是不足以应对考试的;
②教材内容繁杂而细碎,需要花时间下功夫过记忆关!
③题目有一定的运用性,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不是直接背诵一个数字、一个词就能解决的。
综上,备考经济法需要大家分类去理解记忆!同时多做题才能理解的更深刻,记得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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