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法条比较多,容易记混记乱,但是掌握了知识点的基本原理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为了帮助大家吃透知识点,更好地记忆经济法,网校邀请老师侯永斌为大家讲解知识点,助力大家一一攻破。
视频简介:股东会享有如此大的权利,那股东会定期会议到底应该如何召开如何决议呢?跟随本微课,让我们一一为您揭秘。
听完了课,赶紧用题目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吧!
【试题·单选题】(2014年)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试题·多选题】 (2013年)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临时会议。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因此选项A、C符合规定;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选项D错误;选项B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授课老师侯永斌:
会计考试辅导专家,多年从事会计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教学经验丰富,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考点把握准确,擅于通过妙趣横生的小故事、新闻事件的举例等,把枯燥的知识讲得活灵活现。且善于总结,用表格浓缩精华,诙谐幽默,让人在大笑中学习,轻松之余可以牢记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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