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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商品价目表要约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05

距离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只剩两个月,你还要继续拖延下去吗?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商品价目表为什么要约”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商品价目表为什么要约

详细问题描述:

商品价目表为什么要约?

答疑老师回复:

寄送的价目表,之所以认为是要约邀请,是根据对要约构成要件的分析来判定的,价目表仅指明什么商品、什么价格,并没有指明数量,对方不能以“是”、“对”或者“同意”等肯定词语答复成立合同,自然不符合作为要约的构成要件,只能视作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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