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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21

努力是否有回报,选对方向很重要。对学习来说呢,跟好了战队就等于选对了方向。备考2017中级会计职称,跟紧网校步伐,应试无所畏惧!2017中级会计职称9月9日就要开考了,为方便大家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第13章的知识点——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还在等什么,赶快来学习吧!

中级《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

【知识点】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1.待执行合同的概念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2.亏损合同的概念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3.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原则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4.待执行合同形成的预计负债的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没有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5.待执行合同转为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1)纯粹损失的情况

(2)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就已经损失的情况

(3)对已经存在的产品进行削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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