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8

今天的成功是因为昨天的积累,明天的成功则依赖于今天的努力。成功需要一个过程。每天搞定一个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慢慢积累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知识点整理新鲜出炉,请大家注意查收哈。

中级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己交易禁止)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注意】(4)—(8)属于相对禁止,其他属于绝对禁止

成功的花由汗水浇灌,艰苦的挖掘流出甘甜的泉,辛劳的付出必有丰厚回报,紫气东来鸿运通天,孜孜不倦今朝梦圆。祝大家中级会计师考试成功!

相关推荐:

先发现先复习!菲菲老师整理中级经济法考前冲刺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保障你财务工作的安全进行

难背点全扫光!中级经济法方舟老师考前救命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