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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斌指导:全年伴学考点32—仲裁的基本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22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23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火热进行中,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日积月累知识点,提高进步看得见!侯永斌老师倾情制作,带领大家逐步解决中级会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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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今日掌握—仲裁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具体内容

自愿

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公平合理

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仲裁庭可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作出裁决

独立仲裁

仲裁机构独立存在并依法独立进行仲裁活动,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老侯提示】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他机关包括其他仲裁机构间均无隶属关系

一裁终局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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