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老师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巩固—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8-24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22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火热进行中,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日积月累知识点,提高进步看得见!李忠魁老师倾情制作,带领大家逐步解决中级会计难题!

今日掌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

A.买卖不破租赁。

例外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使得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持续经营、居住等利益不受损害。

B.先租后抵。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根据该条规定,租赁权具有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的效力。

没看懂?来听听李忠魁老师的视频小课堂,包教包会!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哦!

看完你学会了吗?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还可以领取李忠魁老师亲编专属备考秘籍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巩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大好时光,开始学习,尽早踏上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路吧!更多考点大集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