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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巩固—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8-24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22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火热进行中,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日积月累知识点,提高进步看得见!李忠魁老师倾情制作,带领大家逐步解决中级会计难题!

今日掌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

A.买卖不破租赁。

例外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使得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持续经营、居住等利益不受损害。

B.先租后抵。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根据该条规定,租赁权具有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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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巩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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