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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地域垄断和区域代理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10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9月12日即将到来,备考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地域垄断”和“区域代理”的区别

  详细问题描述:

  “地域垄断”和“区域代理”的区别是怎么?

  答疑老师回复:

  地域垄断是指:再某一个行业中某些公司在某个地区占据垄断地位,也就是有绝对的优势,有控制权。

  区域代理是指:区域代理有省代理和零售代理2种省代理是指这个省份内是这个代理商的范围有人想在这个省内做就要和这个代理商联系也就是地区办事处。而零售代理就是指在某一个地方开零售店做零售,那他就必须和省代理商联系、谈条件。满足双方条件你就可以代理该品牌。

  这两点的区别就是,是否占有绝对的控制权。地域垄断是本行业只有该公司处于领先,其他同行业公司没有控制权。区域代理则是在同一行业中寻找级别低一级的公司,下属公司占有部分控制权。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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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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