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可以更好的备战2019中级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特从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抵销”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8年8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0万元;支付给运输该
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0万元。因管理不善,
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0万元。
(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计算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12%×(1-10%)=21.6(万元)
提问:
你好老师,资料(2)中关于购进高粱的进项税额不是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吗,为什么还要计算抵扣不是应该直接用20万的增值税额乘以未毁损比例吗?
回复:
因为购进的高粱是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酒的,属于用于深加工,应该按照12%抵扣进项税额;而专用发票上的税额20万元,是用200*10%计算得到的,因此不能直接使用。
故,资料(2)中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12%×(1-10%)=21.6(万元)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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